
德国阳光蓄电池充放电注意事项:
一、放电前,应提前对电池组做均充,以使电池组达到满充电状态,然后静置12-24h后进行放电测试。
一、放电同时,记录电池组浮充总电压、单体浮充电压、负载电流、环境温度以及整流器(或开关电源)的其它设置参数,同时检查所有的螺钉是否处于拧紧状态。
二、放电期间试验应同时检查各蓄电池本体有无异常(电池温度有无异常、有无鼓包、有无放电声响。)
三、直流屏蓄电池总电压放电如果在额定时间之内减少到205V时态,蓄电池组不能故意循环放电使用,以免蓄电池组因使用不当而损坏或大幅降低使用寿命。
四、直流屏所配蓄电池闲置6个月后(包括未安装及安装后未运行的情况),必须对其进行补充电,以免蓄电池组因欠充而损坏或大幅降低使用寿命。
五、直流屏蓄电池放电试验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,每次放电时间不超过额定时间的70%。(过深度放电会导致蓄电池无法回充,造成蓄电池损坏。
德国阳光蓄电池技术特点
1、采用固体凝胶电解质。在同等体积下,电解质容量大,热容量大,热消散能力强,能避免一般蓄电池易产生的热失控现象。对环境温度的适应能力(高、低温)强。
2、内部无游离的液体存在,无内部短路的可能。
3、电解质浓度低,对极板腐蚀弱;浓度均匀,不存在酸分层的现象。
4、采用无锑合金电池极板,电池自放电率极低,在20摄氏度下电池存放两
年不需补充电。
5、超强的承受深放电及大电流放电能力,有过充电及过放电自我保护,电池在100%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,在四周内充电可恢复至原容量.
6、长时间放电能力及循环放电能力强.
7、采用高灵敏度低压伞式气阀(德国阳光公司专利),无渗液\鼓胀现象。
8、采用滑动密闭技术(德国阳光公司专利),即允许由电化学反应必然产生的电池使用后期的的极柱生长,又能保证其极高的密封性能。

德国阳光蓄电池检查判定标准: